伴随着现代化进程与社会进步,人口老龄化在全球成为普遍现象。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庞大的老年人群体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,2019年末,中国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.76亿人,占总人口的12.6%。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。
近日,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报告《中国发展报告2020: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政策》。
跟着这份报告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特点、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方向。
先看一下我国人口老龄化有哪些特点。
中国老龄化程度正持续加深,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。报告预测,2020—2035年,中国的总人口即将达到峰值并进入长期负增长阶段,达到峰值的时间在2030年左右,峰值人口为14.2亿到14.4亿,此后总人口将开始进入负增长时期。2050年人口规模将下降至13.6亿到13.8亿。
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、城乡发展差异明显。以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为例,65岁及以上人口占地区总人口比重最高的前十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是:重庆、四川、江苏、辽宁、安徽、上海、山东、湖南、浙江、广西,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。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和镇。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乡村地区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向城镇地区大规模流动,这种流动加深了中国农村地区的老龄化,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镇地区的人口老龄化水平。
老年人受教育状况以小学为主。第六次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上过学占32.6%。时至今日,这些人已进入74岁以上的高龄期。换言之,在中国当前74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,从未上过学的人口比例接近1/3,其余多数中高龄老年人也仅受过小学教育。
健康状况随年龄增加而恶化,男性好于女性。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,60~64岁的老年人口中,6.0%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,仅有0.9%生活不能自理。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口占比随年龄的增加不断提高,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生活不能自理的占比20%以上。
中国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家庭赡养、个人劳动和养老金三类。40.7%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主要依赖家庭其他成员给予生活支持,其次是主要依赖劳动收入(29.1%)和离退休金(24.1%)作为生活来源的老人,主要依赖财产性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老年人仅为0.4%。
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了哪些挑战?
从经济发展水平看,中国的老龄化水平超前于经济发展。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,人均GDP远低于发达国家。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,中国的劳动生产效率还有待提高,居民财富还不能满足消费属性突出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需要。
人口老龄化也对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潜在消极影响。劳动人口占比和数量相对下降,未来劳动力人口的供给将会减少,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劳动力的工资成本,也将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产生不利影响。人口老龄化也会导致市场规模萎缩和生产活动活跃度下降,抑制技术进步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。
老年人口数量庞大,给社会保障体系、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带来巨大压力。到2025年,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,2050年,中国老年人将接近4亿。如何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群体在生活保障、养老服务和健康等方面需求,将是极大的挑战。
老龄化与城镇化叠加,为老年社会参与和老龄社会治理提出新挑战。在老年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中,老年人将脱离原有的熟人社会,进入城镇中的生人社会,导致个体的碎片化、原子化。这将会对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带来极大的挑战。
面对即将到来的这些挑战,我们的社会应该如何应对?
报告认为,未来十年是中国构建老龄化应对体系的重要“窗口期”。应当从多方面入手,构建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,形成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经济增长新动能,构建以居家社区为基础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,构建年龄友好型健康服务体系,多措并举提升老年经济保障水平,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本,扩大老年社会参与。
以构建以居家社区为基础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为例。首先要尽快制定中长期规划,构建多部门统筹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体制,为养老服务多元主体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;其次要建立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认证和评估标准体系,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,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发展;第三要建立科学的养老机构评级制度、老年人入院出院评估制度和养老需求评估制度;第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,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发展。
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家庭的养老功能。一方面,可以通过建立税收优惠、建立带薪休假等措施,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;另一方面,可以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料者支持行动,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提供情绪支持、照护管理支持等,连接跟进所需要的照料和护理资源。
报告建议,要扭转近些年片面注重兴建机构的做法,机构养老重点要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,重点提升既有养老机构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。
报告还建议,在国家层面推出以社会保险为基础、商业长期照护保险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。基础性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筹资,可考虑在降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缴费比例前提下,整合对老年人的既有各类补贴,建立由单位、个人以及财政三渠道共同筹资的模式。积极鼓励商业类长期照护保险的发展,对居民的多样化和差异性长期照护服务提供支持。